菲纭在剥虾的时候才意识到夏树已经搬出去了,当电话响起的时候,菲纭还习惯地叫夏树去接电话,而后突然如梦初醒的赶紧洗了手,才慌慌张张地跑去接电话,是夏树。夏树告诉菲纭,自己已经站在新疆的土地上了,现在在伊犁。菲纭不无怅惘又无限憧憬的对夏树感叹道:“那里可是美女的故乡那!”而后语气忽的一转,“好你丫的,竟然趁不我在的时候搬出去,还跑去那么多美女的地方鬼混,你不想活了。”电话那头传来不可思议的叫嚣,“丫头啊,我从前竟然没发现你原来是个同性恋的,真是好有个性啊。”菲纭的神情立即像刚吞了一只活鳖一样,“夏树!我……我记住你了,看你回来整不死你丫的。”夏树在那端浅浅的抿嘴微笑。两个女人相互开着玩笑,忽然菲纭想起了什么,大叫了一声便撂了电话,夏树在那边着实吓了一跳。菲纭一边拍着脑门一边飞回厨房,看着炉灶上那翻腾着白色泡沫的锅子,一脸痛苦的表情,那是菲纭的粥,眼见已经被土地公公偷吃了半锅,菲纭一气关了火,继续折磨起那些可怜的虾。
七夜夏树,B市某时尚杂志的专栏作者,擅长摄影写作,爱好旅游,偶尔也参加影展,大多是她在世界各地旅行时的作品,多为自然风光,从不拍摄人物。
菲纭认识夏树的时候就问夏树,为什么要姓七夜,这是姓么?夏书拿出一根烟,点上,看着烟头若隐若现的红色火星,许久,缓缓启口:“只是种纪念罢了,在第七个夜晚的离别。”那年是夏树刚刚从叙利亚回来,被晒得皮肤黝黑,人也瘦得不成了样子。这时候电话响起来,一个很柔软的声音道,“是七夜夏树吗?”夏树至今也总是和菲纭提起她当年的那个声音,仿佛下一刻就要断掉似的,那么细小而柔弱的声音。菲纭只是夏树的一个读者而已,但是夏树还是应了她的要求去见了菲纭。当年的菲纭还是个大一的学生,而夏树已经在这个花红酒绿的社会上游走了近四年了。
在菲纭认识夏树的第三年里,夏树去了非洲,而菲纭大学毕业。一个月后,夏树失魂落魄的回来,生活依旧,只是人变得更加冷漠起来。菲纭不敢问夏树出了什么事情,只能经常到夏树的家里面陪着夏树,看着一张精致的脸枯萎在冰霜中,菲纭的心经常揪着的疼。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只有菲纭一个人发疯似的寻找夏树,没有留下一点的痕迹,房子卖掉了,夏树消失了。菲纭不知道夏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夏树究竟去了哪里,只有盲目的如同大海捞针一般的寻找,就在这个时候,菲纭遇见了凡澈。
凡澈是个医生,遇见菲纭就是个不经意的意外。菲纭拉着卡修去看病的时候,凡澈也抱着他漂亮的鹦鹉坐在一边,卡修天生好动,又怎么肯饶过旁边的鹦鹉,一个劲的要和鹦鹉“握手”,最后还是以挠下鹦鹉的一撮毛为代价的挨了菲纭的一顿臭骂。这病也没看成,倒成就了菲纭和凡澈。菲纭从小有胃痛的毛病,而凡澈恰巧是个医生,一来二去,便熟络了起来。凡澈是个秀气的北方小伙子,菲纭很奇怪这北方原来也有这么干净清秀的男生呢,而凡澈也在奇怪着菲纭一个看起来乖巧可爱的苏州姑娘,怎么是个这么大大咧咧,粗心大意的女孩呢。两个人的进展还是拜了卡修这只灾猫所赐,凡澈约菲纭一起去郊外兜风,菲纭带了卡修一起去,路上,不知怎的,卡修上窜下跳不肯安分,最后还是蹦到了凡澈的眼前,凡澈不个不小心,车子就撞到了路边,菲纭和卡修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就是凡澈很可怜的把腿碰断,从此菲纭有了足够多的借口天天跑去凡澈的病房跟他呆在了一块,当凡澈出院的时候,很自然的凡澈轻轻的捏着菲纭的手,而菲纭一脸的阳光灿烂。
菲纭在离公司不远的地方租了间房子,房子虽小,五脏俱全,当然这样的屋子菲纭是弄不好的,屋子的所有都是凡澈收拾和布置的,这样细心而聪明的一个男生就这样降临在自己的身边,菲纭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崇拜上帝的。
很平常的一个早上,菲纭家的门铃响起,菲纭以为是送奶的帅哥又来叫她早起,打开门后。“啊!……”菲纭一声大叫,门口赫然站着的是手里拿着牛奶,拖着行李箱,满脸笑容的夏树。夏树走近来,不满的拍了一下菲纭的脑袋,“丫头,你叫什么,把我耳朵震聋了。”菲纭关上门,立即飞至夏树身边,表情严肃的,“乖乖,你消失这么长时间是去哪里鬼混去了啊,拜托你要把我吓死了啊,奶奶。”夏树瞥了一眼菲纭,“得了吧,不知道是谁在我走了以后天天沐浴在爱河里舍不得出来,我可没把你衣服偷走。”菲纭张大了嘴巴,“夏树,你怎么都知道啊,难不成你去找吉普塞的巫婆学占卜了不成。”夏树淡然的笑,笑里浅浅的有一丝悲怆。
夏树搬来和菲纭一起住,两个女人在狭小的屋子里每天忙碌着。夏树几乎每天都窝在家里面,白天睡觉,晚上写作上网,剩下的所有时间都在抽烟吃东西。菲纭总是很羡慕夏树怎么能每天吃那么多还能保持这样好的身材。逢到周末的时候,菲纭就带着凡澈拉着夏树出去玩。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静的过去,不留一点痕迹。
直到菲纭看到床上纠缠着的那两人,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凡澈慌张的下来,跑到菲纭的旁边,菲纭不敢看凡澈,也不想看他。菲纭只是盯着夏树,夏树很安静的穿好了衣服,从床头的烟盒里拿出一只烟,点上,深深的吸,又缓缓的吐出烟圈。走到窗户旁边,打开窗户,呆立了许久,又深吸一口,然后顺着窗户把烟扔了出去,走到菲纭的旁边,面露微笑的对菲纭说,“丫头,今天晚上想吃包子了呢。”
留下愣住的菲纭和不明所以的凡澈在原地。
菲纭离开了凡澈,没有过多的难过,菲纭自己从未想过原来自己在失恋的时候还能够这样的平静和淡定。但是菲纭却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夏树,菲纭不明白为什么夏树会这样的无所谓,难道是不在乎么。菲纭在那几天没有和夏树说话,夏树也仿佛无事般的依旧如常的生活,没有丝毫的变化。
下雨的夜晚,菲纭一个人缩在被窝里,雷一声接一声,菲纭从小害怕打雷,从前的时候多是跑到夏树的屋子里和夏树睡在一起,但现在,菲纭在犹豫。这个时候,门忽然的被推开,夏树抽着烟,手里拿着被子,站在门口,“丫头,我一猜你现在就缩在被子里发抖。”不等菲纭回答,夏树就钻进了菲纭的被窝。菲纭的手不小心的碰到夏树的腿,猛的缩回来,冰凉,就像从冰窖里跑出来的一样。菲纭想夏树一定是在门外站了很久。“丫头,你恨我么。”菲纭转过头去,看着夏树在夜里闪亮的眼睛,没有言语,夏树然后轻轻的叹气,“丫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叫夏树,我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我的爸爸,妈妈,还有我,夏树。
妈妈是个很漂亮的人,妈妈从前是个很好的舞蹈演员,我一直希望着能够像妈妈一样。而我的爸爸,他是我最喜欢的人,爸爸总喜欢把我抱到他的腿上,用大手拍拍我的小脑袋,然后眯着眼睛对我笑。爸爸的大手很大,很暖,能把我整个手都包在里面。冬天的时候,只要爸爸的大手握着我的手,就永远不会觉得寒冷。
老师在那天告诉我,我的作文得了奖,当我告诉爸爸妈妈的时候,我看见他们渐渐出现皱纹的脸仿佛笑出了花。爸爸带着我去参加颁奖大会,爸爸牵着我的手,走过车水马龙的街道,那天的阳光格外的好,爸爸低下头来眯着眼睛对我笑,忽然,阳光好刺眼啊……
妈妈抱着爸爸的照片在哭,我走到妈妈的身边抹下妈妈的泪水,“妈妈,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啊,老师叫我和爸爸一起去领奖呢。妈妈,要不要我读我的作文给你听。作文的题目叫《
爸爸的大手》:我的爸爸有一双温暖的大手……”对面的妈妈泣不成声。
我被送到了奶奶家,和奶奶爷爷一起生活,后来有个男人带着妈妈从奶奶家接走了我。那个男人比妈妈小一些,妈妈让我叫他爸,我走上去,拉出那个男人的手,包在我的手上,然后我转过头去对妈妈摇摇头,“不,他不是爸爸。爸爸他走了,他……不要夏树了。”
十三岁的那年,我经历了一场蜕变,一场向女人的蜕变。我看着床上那一片刺眼的暗红不知所措,又像忽然明白了一般。我抱着床单在水龙头下冲着冲着,使劲的搓,直到那些红渐渐暗淡了下去。我把床单晾在阳台的时候,那个应该叫做继父的人就靠在门边看着我,那天的阳光很好,金色的光照在我脸上,可以清晰的看见那些柔软的绒毛,在一片光亮里显得那么美,这是我的继父后来告诉我的。我晾好转过身去的时候,我的继父看着我露出了笑脸,露出了他整齐的白牙,眼神突然像喝醉酒般的开始迷离,他走上前来,把我抱起来,我很安静,我在继父温暖的怀里仿佛找到了父亲的气息。继父把我扔在床上开始解我的衣服,我突然的笑,不动弹。继父用手抚摸我的身体,用嘴巴在我的脖颈间吮吸,刹那间,我感到了一股无由来的欢愉,那样强烈,我欢快的呻吟和尖叫,继父的呼吸渐渐变得急促而温热,他不停的挑弄我的乳房,舌头在我全身游走,我的喘息加剧,我感觉到一种来自于地狱的快乐,这样让人兴奋和绝望。继父忽然撑起身子,然后迅速的进入了我,那一瞬间的撞击,让我一瞬间的僵直,基近昏阙。汗水从继父的头顶流到我的身上,我转过头去,我想再看这个趴在我身上不停喘息的男人,窗外面,一只乌鸦忽的腾空而起,黑夜将至……
我开始喜欢看镜子里的我,在洗澡的时候,看到镜子中朦胧的身体和越发明显的曲线,我知道自己正在成长成为一个女人。继父开始教我喝酒,在我们都开始迷离的时候继续我们那见不得人的勾当,但我喜欢,至少让我觉得我是被爱着的,即使只是用身体在爱着。
在我和继父做的第七天,我和继父依旧喝酒,然后开始,继父经常会骂我是个小婊子,我就是个不要脸的女人,但是他需要我,需要我给他母亲不能给他的快乐。我欢快的叫嚷着,继父却突然停下,我抬头看见了熟悉的脸就站立的门口,是母亲。母亲的嘴唇在抖,她大骂了一声不要脸的狗男女,就跑出去了。继父急忙穿好衣服下楼去追,我赤裸着身子缩在床的一角里,不停的发抖,我似乎感觉到了那即将到来的分别与死亡。
母亲在当晚投河自杀,继父被带到警局接受传讯,我在家里收拾好我所有的东西,拿走了自己所有的零用钱。当夜离开了这个城市,离开了的家乡,离开了那个父亲常常抱我坐在他腿上的地方。
然后我来到了广州,当年我只有十五岁,我记得到到广州以后,我就只剩下十几元钱,我坐在一家餐馆的门口,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睡在一间很干净的屋子里面,我坐起来,身上的脏衣服也被换成了一件很舒服的粉红色睡裙。我打开门,向外看,我看见对面有一个男孩向这边走过来,看见我很开心的笑,“小妹妹,你醒了啊,呵呵,你可是睡了好久哦。”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男孩带我到楼下,原来就是那间餐馆,楼上就是餐馆老板平时睡觉的地方。男孩是餐馆老板的儿子,大学在放假,回来帮父亲的忙。他们在门口发现昏过去的我,就把我带了回来。我没有和他们说我的任何事情,只是对他们说我已经没有出路,想让他们让我留在这里。老板似乎很是可怜我,就让我在这里做了服务员,做了两年,直到我十七岁。男孩每到放假就会回来,我和他相处的很好,男孩喜欢带我出去玩,尽管我已经呆在这里很久,男孩还总是喜欢把我当作刚刚到广州的小女孩一样带我这里玩那里玩的,但是我喜欢和这个大我五岁的男孩在一起,尽管他带我去的地方我多半已经去过。
在我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常安带我去了一处漂亮的地方,是座很隐蔽的小山,山上很少有人来过,所以所有的一切都显得很自然,黄昏的时候,这里大片大片的鸢尾还有不知名的小黄花都会被蒙上金黄的颜色,恍若置身仙境。常安拉着我的手从山顶向下飞奔,风从耳边拂过,我听见常安清澈的笑声,心漾出了水花。
常安毕业了之后要去北京工作,常安问我要不要去北京,常安要我继续上学,把从前遗落的学业完成。我看着他,他的脸微微的红起来,他拉起我的手,很柔和的对我说,“夏树,我想给你一生的幸福,我想用我的力量让你永远像你十八岁生日那天一样笑得那样开心。我喜欢你,你愿意给我这个机会吗?”我仰起头来看他,常安温柔的笑容,我觉得离我是这样的遥远,这样的男孩并不是我能够拥有的,我轻轻放下了常安的手,我听见背后常安的呼喊,我只是一个不要脸的小贱货而已,从小就只是个坏女人,不配拥有幸福。于是我又一次逃离,远离了广州。
后来,我来到了B市,城市虽然不如广州那样繁华,但是叫人呆得安心。然后开始写作,做自由撰稿人,然后用这些钱,开始全世界的旅行。
我认识J是在圣彼得堡,J是个日本男人,但高大而英俊,我们在旅行的途中遇见,由于都是一人,我们结伴而行。J是个旅行家,而且也是个摄影家,在这一路上J教了我很多很多摄影方面的知识,到现在我的这些摄影技巧大多是J教的。回国以后,J给我打了电话,他说他喜欢中国西藏,但一直还没有去过,问我能否陪他一起去。我同意了,虽然已经去过。J和我在西藏的第二天晚上,睡在我上铺J问我,“夏树,你睡了没有。”我没说话,J继续说,“夏树,你上来,我想抱你。”我转过身去,不想答话。“上来!”J吼了一句,我只好乖乖的爬上去,J把我紧紧的按在怀里,我看着J英俊的脸,突然的想流眼泪。J的唇吻上了我,我感到我身体里有东西在翻腾,我一把推开J,“J,我们不要做爱。”我隐约看见黑暗里的J轻轻的点头,我又重新缩进J的怀抱,缓缓的睡过去。
我和J在西藏呆了五天,J回来的时候对我说,“夏树,如果什么时候你想安顿下来,并且还记得我,请你来找我吧。”我说好,然后我在宁夏下了车。J回国去了,从此我再没见过J,并且我相信这辈子不会再见到他了,即使我一辈子都会记得。
我在宁夏又呆了一个月之久,充分把自己晒成了标准的非洲肤色,然后带着很多很多的枸杞回到B市,然后开始给某时尚杂志的旅行专栏做特约作者。
然后,我遇到了一个叫做叶菲纭的女孩,当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女孩的声音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她。菲纭其实只比我小三岁,但是我想自己身上的这些沧桑和那些曾经童贞的记忆恐怕菲纭是这辈子都不会拥有的。在和菲纭相处的这些日子,我感觉到了自己身体中的一些真实渐渐的苏醒起来,开始变得开朗些,活泼些,不过我想这些对于我来说早就不重要了。有也罢,无也罢,没有人在意。
在看DISCOVRY的时候就想去非洲转悠转悠,看看那些漂亮的草原动物们,于是我就去了,一直是个随性的人,而且也没人在乎我在哪里。在机场,关掉手机,无须与谁告别,也没人会期待我的归期。后来我才知道,对于这场极度的放逐,我的那些自以为是让我输了所有,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并不在乎结局。
我搬去和菲纭一起住,其实是没地方去,原来的房东在我去非洲的时候把房子转租给了别人,后来他就把我的电脑和床还给了我,剩下的屋子里再没别的关于我的任何东西。
我看见凡澈的时候,菲纭在厨房里忙碌她的晚餐,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凡澈进来坐在我旁边的位子上微笑的问我,“你是菲纭那个消失的朋友么?”看见凡澈笑的样子,我忽然的觉得恶心,我讨厌这样的男人。我轻轻的恩一声没再说话,而凡澈也没再继续。
我没有告诉菲纭我曾经看见过凡澈,在酒吧里,很多次,和不同的女人纠缠着。后来我告诉凡澈叫他离菲纭远点,凡澈于是用他的手摸上了我的胸,我不在意,这是我与他的交易,给菲纭看的戏,给菲纭这样的傻女人看。
我知道菲纭她其实并不恨我,我爱她,她感受得到。
菲纭紧紧的抱住了有点僵硬的夏树,就这样缩在一起,彼此温暖。
菲纭轻轻的在夏树的耳边说着,“夏树,我想我爱你,我们在一起吧。”
转天的早上,菲纭揉着稀松的睡眼拉开窗帘,阳光很暖和,看着床上睡着的如同猫一般蜷缩着的夏树,菲纭很满足的笑。
风拂过启明的星辰,菲纭坐在夏树的墓碑旁,头靠着石碑,像是睡着了,嘴里轻声的呢喃。
那些曾经拥有的相伴的日子终于被深深锁在记忆的深处,再也不会消逝也不从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