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行走的树

我是一棵行走的树,总在不停的奔跑寻找我的幸福。


一棵行走的树 @ 2006-07-12 10:54

我是一只蜷缩在街角的猫,羽翼虽已折断,但还是向着那一片我触碰不及的天空奋力仰望着


 
一棵行走的树 @ 2005-10-22 23:24




我的目光随着树干爬到了枝顶,树丫上片片的树叶,它们泛着鹅黄随风飘摇……

我携着很大很大的包从邮局里走出来,然后伫在这棵树下眯起眼睛……

秋日里的暖阳照在身上,透过寥寥的枝叶,温和的抚恤大地……

一阵小小的风,又将叶子从树上拂了下来,轻轻蹭过脸颊,落在地上……

缓缓的将它拾起,放在嘴边安静的吻……

那股气息将我带入森林深处,精灵的梦魇……

缓步其间,是森林的仙神惊醒,给了我这片无幽的寂静……

脚下无声,片片落叶在脚下从容飞去……

我似乎沉浸……

暖暖的手将我从那无边的森林中寻回……

叶子安静的躺在我的脚边,安宁息声……

抬眼间,我望见对面那笑意满满的双眼……

似乎成了这落叶纷飞的秋日里最光亮的交集……


 
一棵行走的树 @ 2005-08-20 20:00

天空似乎总是这样格外的晴朗。我又在电脑前修炼了一天的盘腿静坐,电脑桌子上一片狼籍,早上吃的泡面的碗,扎头发的发带,糖果袋,牛奶盒,绿茶瓶子,香蕉皮,我的皮带,眼睛纸,应有尽有,令人应接不暇,同时我终于也感受到了人类伟大的垃圾创造能力以及胃部的消化能力。
浑浑噩噩的混到暑假,眼瞅着那如山堆的作业,眉头一皱,大手一挥,咱不伺候了。
我妈天天像报告员似的一天播报一遍刻苦学习论,可惜了她如此好的口才竟然怀才不遇,只能天天给我念叨这些。
网上说魔羯座和金牛配,和处女配,和巨蟹配,和所有人都配就没和双鱼配,郁闷得要命,我有这么衰么,唯一喜欢的男人和我还不配,去他的吧,咱又不是无知的封建迷信的妇孺,咱高兴才是硬道理。
窗台上那个不知名的野草长得枝繁叶茂的,特繁荣,特热闹,看得自己也特高兴。
每天一如既往的想那个双鱼座的男人,长着胡子还抽烟的男人,其实是很让人受不了的啊,自己应该是不会碰抽烟的人的啊,不明白自己怎么能忍受他那么长时间还傻忽忽的要以身相许。
一直不看好网恋,就算现在身陷其中也一样没有改变观念,也许可以和他一直那么下去,但是未来我们不能掌握,所以我们能够做的还是把握好现在吧。
和田田打电话的时候,她说我是个傻子,的确啊,我就是个傻子,我的猪猪天天都是这么叫我的,小傻瓜,小傻瓜,不知道这个称谓后面是否隐藏了他的什么隐秘的情感,但是因为着实觉得很可爱,也就没有追究什么。
那天看到原来毛主席也是魔羯座的,顿时茅塞顿开,原来自己这么天才是有原因的,原来这聪明才智也是需要世袭的。
雪给我看莫耐,我一向是欣赏不起大师的作品的,那个叫梵高的臭屁男人更是我受不了的画家之一,其实看看什么少女漫画有什么不可以,我们都是大脑简单的一群人,何必附庸风雅,反正我是无法欣赏的。
蝉在外面兢兢业业的叫唤着,我幻想着如果我有他那样一副好嗓子……我也是绝对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现的,即使我的嗓子还不如蝉之美妙。
圈圈又叫我,还有白耗子和舒肥猫一起出去玩,我也不明白明明她不喜欢白耗子,还老叫人家出来对她痴痴缠缠个什么呀,虽然说他们俩都长得算比较环保的。
喜欢张爱玲的很多句话,但从来不讲自己喜欢张爱玲,同上面一样,自己永远欣赏不了太高尚的东西,一旦被人灌上了如此的名号,就不是我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了。
其实就想说一句话,人活着,要干什么,其实没有什么是必须要做的,只要活着,就行了。


 
一棵行走的树 @ 2005-08-04 11:01

   菲纭在剥虾的时候才意识到夏树已经搬出去了,当电话响起的时候,菲纭还习惯地叫夏树去接电话,而后突然如梦初醒的赶紧洗了手,才慌慌张张地跑去接电话,是夏树。夏树告诉菲纭,自己已经站在新疆的土地上了,现在在伊犁。菲纭不无怅惘又无限憧憬的对夏树感叹道:“那里可是美女的故乡那!”而后语气忽的一转,“好你丫的,竟然趁不我在的时候搬出去,还跑去那么多美女的地方鬼混,你不想活了。”电话那头传来不可思议的叫嚣,“丫头啊,我从前竟然没发现你原来是个同性恋的,真是好有个性啊。”菲纭的神情立即像刚吞了一只活鳖一样,“夏树!我……我记住你了,看你回来整不死你丫的。”夏树在那端浅浅的抿嘴微笑。两个女人相互开着玩笑,忽然菲纭想起了什么,大叫了一声便撂了电话,夏树在那边着实吓了一跳。菲纭一边拍着脑门一边飞回厨房,看着炉灶上那翻腾着白色泡沫的锅子,一脸痛苦的表情,那是菲纭的粥,眼见已经被土地公公偷吃了半锅,菲纭一气关了火,继续折磨起那些可怜的虾。
                 
                 
  七夜夏树,B市某时尚杂志的专栏作者,擅长摄影写作,爱好旅游,偶尔也参加影展,大多是她在世界各地旅行时的作品,多为自然风光,从不拍摄人物。
  菲纭认识夏树的时候就问夏树,为什么要姓七夜,这是姓么?夏书拿出一根烟,点上,看着烟头若隐若现的红色火星,许久,缓缓启口:“只是种纪念罢了,在第七个夜晚的离别。”那年是夏树刚刚从叙利亚回来,被晒得皮肤黝黑,人也瘦得不成了样子。这时候电话响起来,一个很柔软的声音道,“是七夜夏树吗?”夏树至今也总是和菲纭提起她当年的那个声音,仿佛下一刻就要断掉似的,那么细小而柔弱的声音。菲纭只是夏树的一个读者而已,但是夏树还是应了她的要求去见了菲纭。当年的菲纭还是个大一的学生,而夏树已经在这个花红酒绿的社会上游走了近四年了。
  在菲纭认识夏树的第三年里,夏树去了非洲,而菲纭大学毕业。一个月后,夏树失魂落魄的回来,生活依旧,只是人变得更加冷漠起来。菲纭不敢问夏树出了什么事情,只能经常到夏树的家里面陪着夏树,看着一张精致的脸枯萎在冰霜中,菲纭的心经常揪着的疼。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只有菲纭一个人发疯似的寻找夏树,没有留下一点的痕迹,房子卖掉了,夏树消失了。菲纭不知道夏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夏树究竟去了哪里,只有盲目的如同大海捞针一般的寻找,就在这个时候,菲纭遇见了凡澈。
  凡澈是个医生,遇见菲纭就是个不经意的意外。菲纭拉着卡修去看病的时候,凡澈也抱着他漂亮的鹦鹉坐在一边,卡修天生好动,又怎么肯饶过旁边的鹦鹉,一个劲的要和鹦鹉“握手”,最后还是以挠下鹦鹉的一撮毛为代价的挨了菲纭的一顿臭骂。这病也没看成,倒成就了菲纭和凡澈。菲纭从小有胃痛的毛病,而凡澈恰巧是个医生,一来二去,便熟络了起来。凡澈是个秀气的北方小伙子,菲纭很奇怪这北方原来也有这么干净清秀的男生呢,而凡澈也在奇怪着菲纭一个看起来乖巧可爱的苏州姑娘,怎么是个这么大大咧咧,粗心大意的女孩呢。两个人的进展还是拜了卡修这只灾猫所赐,凡澈约菲纭一起去郊外兜风,菲纭带了卡修一起去,路上,不知怎的,卡修上窜下跳不肯安分,最后还是蹦到了凡澈的眼前,凡澈不个不小心,车子就撞到了路边,菲纭和卡修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就是凡澈很可怜的把腿碰断,从此菲纭有了足够多的借口天天跑去凡澈的病房跟他呆在了一块,当凡澈出院的时候,很自然的凡澈轻轻的捏着菲纭的手,而菲纭一脸的阳光灿烂。
  菲纭在离公司不远的地方租了间房子,房子虽小,五脏俱全,当然这样的屋子菲纭是弄不好的,屋子的所有都是凡澈收拾和布置的,这样细心而聪明的一个男生就这样降临在自己的身边,菲纭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崇拜上帝的。
  很平常的一个早上,菲纭家的门铃响起,菲纭以为是送奶的帅哥又来叫她早起,打开门后。“啊!……”菲纭一声大叫,门口赫然站着的是手里拿着牛奶,拖着行李箱,满脸笑容的夏树。夏树走近来,不满的拍了一下菲纭的脑袋,“丫头,你叫什么,把我耳朵震聋了。”菲纭关上门,立即飞至夏树身边,表情严肃的,“乖乖,你消失这么长时间是去哪里鬼混去了啊,拜托你要把我吓死了啊,奶奶。”夏树瞥了一眼菲纭,“得了吧,不知道是谁在我走了以后天天沐浴在爱河里舍不得出来,我可没把你衣服偷走。”菲纭张大了嘴巴,“夏树,你怎么都知道啊,难不成你去找吉普塞的巫婆学占卜了不成。”夏树淡然的笑,笑里浅浅的有一丝悲怆。
  夏树搬来和菲纭一起住,两个女人在狭小的屋子里每天忙碌着。夏树几乎每天都窝在家里面,白天睡觉,晚上写作上网,剩下的所有时间都在抽烟吃东西。菲纭总是很羡慕夏树怎么能每天吃那么多还能保持这样好的身材。逢到周末的时候,菲纭就带着凡澈拉着夏树出去玩。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静的过去,不留一点痕迹。
  直到菲纭看到床上纠缠着的那两人,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凡澈慌张的下来,跑到菲纭的旁边,菲纭不敢看凡澈,也不想看他。菲纭只是盯着夏树,夏树很安静的穿好了衣服,从床头的烟盒里拿出一只烟,点上,深深的吸,又缓缓的吐出烟圈。走到窗户旁边,打开窗户,呆立了许久,又深吸一口,然后顺着窗户把烟扔了出去,走到菲纭的旁边,面露微笑的对菲纭说,“丫头,今天晚上想吃包子了呢。”
  留下愣住的菲纭和不明所以的凡澈在原地。
  菲纭离开了凡澈,没有过多的难过,菲纭自己从未想过原来自己在失恋的时候还能够这样的平静和淡定。但是菲纭却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夏树,菲纭不明白为什么夏树会这样的无所谓,难道是不在乎么。菲纭在那几天没有和夏树说话,夏树也仿佛无事般的依旧如常的生活,没有丝毫的变化。
  下雨的夜晚,菲纭一个人缩在被窝里,雷一声接一声,菲纭从小害怕打雷,从前的时候多是跑到夏树的屋子里和夏树睡在一起,但现在,菲纭在犹豫。这个时候,门忽然的被推开,夏树抽着烟,手里拿着被子,站在门口,“丫头,我一猜你现在就缩在被子里发抖。”不等菲纭回答,夏树就钻进了菲纭的被窝。菲纭的手不小心的碰到夏树的腿,猛的缩回来,冰凉,就像从冰窖里跑出来的一样。菲纭想夏树一定是在门外站了很久。“丫头,你恨我么。”菲纭转过头去,看着夏树在夜里闪亮的眼睛,没有言语,夏树然后轻轻的叹气,“丫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叫夏树,我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我的爸爸,妈妈,还有我,夏树。
  妈妈是个很漂亮的人,妈妈从前是个很好的舞蹈演员,我一直希望着能够像妈妈一样。而我的爸爸,他是我最喜欢的人,爸爸总喜欢把我抱到他的腿上,用大手拍拍我的小脑袋,然后眯着眼睛对我笑。爸爸的大手很大,很暖,能把我整个手都包在里面。冬天的时候,只要爸爸的大手握着我的手,就永远不会觉得寒冷。
  老师在那天告诉我,我的作文得了奖,当我告诉爸爸妈妈的时候,我看见他们渐渐出现皱纹的脸仿佛笑出了花。爸爸带着我去参加颁奖大会,爸爸牵着我的手,走过车水马龙的街道,那天的阳光格外的好,爸爸低下头来眯着眼睛对我笑,忽然,阳光好刺眼啊……
  妈妈抱着爸爸的照片在哭,我走到妈妈的身边抹下妈妈的泪水,“妈妈,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啊,老师叫我和爸爸一起去领奖呢。妈妈,要不要我读我的作文给你听。作文的题目叫《爸爸的大手》:我的爸爸有一双温暖的大手……”对面的妈妈泣不成声。
  我被送到了奶奶家,和奶奶爷爷一起生活,后来有个男人带着妈妈从奶奶家接走了我。那个男人比妈妈小一些,妈妈让我叫他爸,我走上去,拉出那个男人的手,包在我的手上,然后我转过头去对妈妈摇摇头,“不,他不是爸爸。爸爸他走了,他……不要夏树了。”
  十三岁的那年,我经历了一场蜕变,一场向女人的蜕变。我看着床上那一片刺眼的暗红不知所措,又像忽然明白了一般。我抱着床单在水龙头下冲着冲着,使劲的搓,直到那些红渐渐暗淡了下去。我把床单晾在阳台的时候,那个应该叫做继父的人就靠在门边看着我,那天的阳光很好,金色的光照在我脸上,可以清晰的看见那些柔软的绒毛,在一片光亮里显得那么美,这是我的继父后来告诉我的。我晾好转过身去的时候,我的继父看着我露出了笑脸,露出了他整齐的白牙,眼神突然像喝醉酒般的开始迷离,他走上前来,把我抱起来,我很安静,我在继父温暖的怀里仿佛找到了父亲的气息。继父把我扔在床上开始解我的衣服,我突然的笑,不动弹。继父用手抚摸我的身体,用嘴巴在我的脖颈间吮吸,刹那间,我感到了一股无由来的欢愉,那样强烈,我欢快的呻吟和尖叫,继父的呼吸渐渐变得急促而温热,他不停的挑弄我的乳房,舌头在我全身游走,我的喘息加剧,我感觉到一种来自于地狱的快乐,这样让人兴奋和绝望。继父忽然撑起身子,然后迅速的进入了我,那一瞬间的撞击,让我一瞬间的僵直,基近昏阙。汗水从继父的头顶流到我的身上,我转过头去,我想再看这个趴在我身上不停喘息的男人,窗外面,一只乌鸦忽的腾空而起,黑夜将至……
  我开始喜欢看镜子里的我,在洗澡的时候,看到镜子中朦胧的身体和越发明显的曲线,我知道自己正在成长成为一个女人。继父开始教我喝酒,在我们都开始迷离的时候继续我们那见不得人的勾当,但我喜欢,至少让我觉得我是被爱着的,即使只是用身体在爱着。
  在我和继父做的第七天,我和继父依旧喝酒,然后开始,继父经常会骂我是个小婊子,我就是个不要脸的女人,但是他需要我,需要我给他母亲不能给他的快乐。我欢快的叫嚷着,继父却突然停下,我抬头看见了熟悉的脸就站立的门口,是母亲。母亲的嘴唇在抖,她大骂了一声不要脸的狗男女,就跑出去了。继父急忙穿好衣服下楼去追,我赤裸着身子缩在床的一角里,不停的发抖,我似乎感觉到了那即将到来的分别与死亡。
  母亲在当晚投河自杀,继父被带到警局接受传讯,我在家里收拾好我所有的东西,拿走了自己所有的零用钱。当夜离开了这个城市,离开了的家乡,离开了那个父亲常常抱我坐在他腿上的地方。
  然后我来到了广州,当年我只有十五岁,我记得到到广州以后,我就只剩下十几元钱,我坐在一家餐馆的门口,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睡在一间很干净的屋子里面,我坐起来,身上的脏衣服也被换成了一件很舒服的粉红色睡裙。我打开门,向外看,我看见对面有一个男孩向这边走过来,看见我很开心的笑,“小妹妹,你醒了啊,呵呵,你可是睡了好久哦。”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男孩带我到楼下,原来就是那间餐馆,楼上就是餐馆老板平时睡觉的地方。男孩是餐馆老板的儿子,大学在放假,回来帮父亲的忙。他们在门口发现昏过去的我,就把我带了回来。我没有和他们说我的任何事情,只是对他们说我已经没有出路,想让他们让我留在这里。老板似乎很是可怜我,就让我在这里做了服务员,做了两年,直到我十七岁。男孩每到放假就会回来,我和他相处的很好,男孩喜欢带我出去玩,尽管我已经呆在这里很久,男孩还总是喜欢把我当作刚刚到广州的小女孩一样带我这里玩那里玩的,但是我喜欢和这个大我五岁的男孩在一起,尽管他带我去的地方我多半已经去过。
  在我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常安带我去了一处漂亮的地方,是座很隐蔽的小山,山上很少有人来过,所以所有的一切都显得很自然,黄昏的时候,这里大片大片的鸢尾还有不知名的小黄花都会被蒙上金黄的颜色,恍若置身仙境。常安拉着我的手从山顶向下飞奔,风从耳边拂过,我听见常安清澈的笑声,心漾出了水花。
  常安毕业了之后要去北京工作,常安问我要不要去北京,常安要我继续上学,把从前遗落的学业完成。我看着他,他的脸微微的红起来,他拉起我的手,很柔和的对我说,“夏树,我想给你一生的幸福,我想用我的力量让你永远像你十八岁生日那天一样笑得那样开心。我喜欢你,你愿意给我这个机会吗?”我仰起头来看他,常安温柔的笑容,我觉得离我是这样的遥远,这样的男孩并不是我能够拥有的,我轻轻放下了常安的手,我听见背后常安的呼喊,我只是一个不要脸的小贱货而已,从小就只是个坏女人,不配拥有幸福。于是我又一次逃离,远离了广州。
  后来,我来到了B市,城市虽然不如广州那样繁华,但是叫人呆得安心。然后开始写作,做自由撰稿人,然后用这些钱,开始全世界的旅行。
  我认识J是在圣彼得堡,J是个日本男人,但高大而英俊,我们在旅行的途中遇见,由于都是一人,我们结伴而行。J是个旅行家,而且也是个摄影家,在这一路上J教了我很多很多摄影方面的知识,到现在我的这些摄影技巧大多是J教的。回国以后,J给我打了电话,他说他喜欢中国西藏,但一直还没有去过,问我能否陪他一起去。我同意了,虽然已经去过。J和我在西藏的第二天晚上,睡在我上铺J问我,“夏树,你睡了没有。”我没说话,J继续说,“夏树,你上来,我想抱你。”我转过身去,不想答话。“上来!”J吼了一句,我只好乖乖的爬上去,J把我紧紧的按在怀里,我看着J英俊的脸,突然的想流眼泪。J的唇吻上了我,我感到我身体里有东西在翻腾,我一把推开J,“J,我们不要做爱。”我隐约看见黑暗里的J轻轻的点头,我又重新缩进J的怀抱,缓缓的睡过去。
  我和J在西藏呆了五天,J回来的时候对我说,“夏树,如果什么时候你想安顿下来,并且还记得我,请你来找我吧。”我说好,然后我在宁夏下了车。J回国去了,从此我再没见过J,并且我相信这辈子不会再见到他了,即使我一辈子都会记得。
  我在宁夏又呆了一个月之久,充分把自己晒成了标准的非洲肤色,然后带着很多很多的枸杞回到B市,然后开始给某时尚杂志的旅行专栏做特约作者。
  然后,我遇到了一个叫做叶菲纭的女孩,当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女孩的声音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她。菲纭其实只比我小三岁,但是我想自己身上的这些沧桑和那些曾经童贞的记忆恐怕菲纭是这辈子都不会拥有的。在和菲纭相处的这些日子,我感觉到了自己身体中的一些真实渐渐的苏醒起来,开始变得开朗些,活泼些,不过我想这些对于我来说早就不重要了。有也罢,无也罢,没有人在意。
  在看DISCOVRY的时候就想去非洲转悠转悠,看看那些漂亮的草原动物们,于是我就去了,一直是个随性的人,而且也没人在乎我在哪里。在机场,关掉手机,无须与谁告别,也没人会期待我的归期。后来我才知道,对于这场极度的放逐,我的那些自以为是让我输了所有,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并不在乎结局。
  我搬去和菲纭一起住,其实是没地方去,原来的房东在我去非洲的时候把房子转租给了别人,后来他就把我的电脑和床还给了我,剩下的屋子里再没别的关于我的任何东西。
  我看见凡澈的时候,菲纭在厨房里忙碌她的晚餐,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凡澈进来坐在我旁边的位子上微笑的问我,“你是菲纭那个消失的朋友么?”看见凡澈笑的样子,我忽然的觉得恶心,我讨厌这样的男人。我轻轻的恩一声没再说话,而凡澈也没再继续。
  我没有告诉菲纭我曾经看见过凡澈,在酒吧里,很多次,和不同的女人纠缠着。后来我告诉凡澈叫他离菲纭远点,凡澈于是用他的手摸上了我的胸,我不在意,这是我与他的交易,给菲纭看的戏,给菲纭这样的傻女人看。
  我知道菲纭她其实并不恨我,我爱她,她感受得到。
                 
  菲纭紧紧的抱住了有点僵硬的夏树,就这样缩在一起,彼此温暖。
  菲纭轻轻的在夏树的耳边说着,“夏树,我想我爱你,我们在一起吧。”
                 
  转天的早上,菲纭揉着稀松的睡眼拉开窗帘,阳光很暖和,看着床上睡着的如同猫一般蜷缩着的夏树,菲纭很满足的笑。
                 
                 
  风拂过启明的星辰,菲纭坐在夏树的墓碑旁,头靠着石碑,像是睡着了,嘴里轻声的呢喃。
  那些曾经拥有的相伴的日子终于被深深锁在记忆的深处,再也不会消逝也不从逃离。


 
一棵行走的树 @ 2005-07-15 15:47



总是希望时光可以留住这样的一个场景:春风,轻柔,飘拂着一缕淡淡的芬芳;春夜,幽静,侵透着一丝切切的凉意;窗外飘洒着朦朦细雨,轻绵细柔,和着悠悠的乐声,用柔情穿透我的心,浸染一个未曾淡忘却仿佛已很久远的梦。。。。。。
     
     在初春寂静的夜晚,轻柔而舒缓的音乐带给我心灵的安详和宁静。凭窗远眺万家灯火,缓缓啜一杯香浓的咖啡,让音乐曼妙地弥漫整个的空间和心间,这种惬意的感觉真的是无与伦比。虽然可能是一份独自的宁静,虽然可能是一份孤寂的浪漫。不过,能让凌乱的思绪随着婉柔的音乐渐渐平静,能让初春的夜晚随着舒适的音乐慢慢温暖,却也具有一份别样的滋味。。。。。。
     
     喜欢在音乐声中沐浴温馨;喜欢在音乐声中享受浪漫;喜欢在音乐声中浸泡情感;喜欢在音乐声中放纵灵魂。喜欢音乐,已经成为一份无法了结的情缘,成为一种无法改变的习惯。人世间的繁杂和喧嚣、生命中的疲惫和烦恼,都可以在音乐声中一点一点的淡去。。。。。。
     
     回忆起曾有过春风料峭的夜晚,落寞而忧伤的思绪伴着晶莹剔透的琴声,滑落在温热的咖啡杯中,与袅袅飘散的浓情醇香缠绵。窗外霓虹的斑斓映照着清凉连绵的春雨,在夜风吹拂下落寞而凄美,微熏的一颗心,醉在温暖自己的浪漫里,柔和而昏暗的灯光里幻化出情人的影子。。。。。。
     
     音乐里的世界有种空灵悠远的遐思;音乐里的世界有种牵思携绪的魅力;音乐里的世界有种春风徐徐的暖阳,音乐里的世界有种沁人心脾的甘甜。初春的雨夜,依然让美妙动听的音乐伴我的心绪飘然云游。音乐响起,那如梦似幻的意境便会悄然濡湿我的思绪,浪漫亦孤独地随思绪弥漫。。。。。。
     
     春夜朦胧,月光朦胧,音乐朦胧,思绪亦朦胧。。。。。。


 
一棵行走的树 @ 2005-07-15 15:35

月夜,神秘而幽邃, 星星在丝绸一样的天幕上闪烁,溪水在梦幻一般的月光下流淌.从窗户中辐射出去的光线,可以窥得见远处龙首山那依稀相思树的黑悠悠的影子。我感觉到今夜那种灵魂的孤寂感,又如鬼魅般从四面向我包抄过来,我微微战栗。瞬间,我抬起头,轻轻摇了摇,仿佛摇落渐渐蒙上心台的尘埃。
酒精的作用使我轻轻的哼起凌乱的小调,仿佛自己的灵魂已出窍,渐渐消溶于这如一池青墨的夜空中。于是,任思绪逍遥自在。不想上网,不想被人打扰,也不去想生活中令人烦心和沮丧的事,更不想在爱与不爱中挣扎,只想将身心消溶,浸泡在无边的夜色里。
心境豁然开朗,夜色对我展示了它无穷的魅力。天色如墨,却又由深邃中透出些宝石似的蓝色,一如沉睡的海一样无浪,更觉海的宽广与博大。夜色是美的但若一味的黑色,又不免让人觉得单调,于是大自然的造化就由这儿显露出来,它以鬼斧神工之力,为这海镶上眼睛------月亮,蓦然使这大片的黑色得以升华凝聚为目的清辉。月天相映,更觉天有魂,月有影,平添一分风流。
今夜月不圆,但她是温柔的,她用带着幽香的朦胧,抚慰月下每个受创的心灵。她把通体的清辉轻轻抛洒,洒向人间,也洒向苍穹。更撒向了我。
想是羞了,亦或是累了,月儿拽过一片云彩,想做幅面纱遮住已疲倦的容颜,或覆盖在那柔媚的身躯,却不小心撕碎了它,溅成满天星星,溅起圈圈涟漪,漾了开去,在天上;也漾了开去,在我心里... ...
再仔细看去,漫天密密的星子,竟像亮闪闪的珠子,镶嵌在夜的黑绸缎上。有说不出的庄严美丽,我悚然一惊,既然自己已经错过了太阳,那么,千万不要连群星也一起错过呀!
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在这静夜里,它的脚步声分外响亮而匆忙。生命就在它周而复始的切切呼唤里,一点点地消失,无可挽回地消失。
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珍惜生命,应当是人类的本能。可是,当黑暗、龌龊、卑鄙、虚伪在生活中肆意横行使人难于呼吸的时候,我们便会觉得生的痛苦,压抑;而当光明、纯洁、崇高、真诚如晨曦般在生活中的地平线上升起,我们又会觉得生命的愉悦和壮丽。生命的车轮似乎就是永远在这两极中时而平行、时而交错之间向前奔驰,延伸、抒写着自己的悲剧和喜剧。

一个人要往前走,就没有时间去哀叹自己的过去和逝去的爱。夜正长,路也正长,而跋涉者的前方自有陌生的花朵相继开放。
我心中含蕴着无限的激情,我蹉跎了多少时光,我让多少生命的芳香从阳光下溜走了,即然太阳已经沉落,那么就追求月夜的繁华!生命中有着无数的沉落和升起的绚丽。其实,生命的海洋不管如何喧器,波澜起伏,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光明,温暖、真诚、正直和善良,永远是人类的追求和渴望,是人性中最光辉和美好的画卷。
再抬头望月,月是孤独者最好的解脱,星光能洗濯心灵的灰尘。月色袅娜,像我飘由的思绪,拢不来,抖不掉。
一只飞虫光临,它那纤柔的身躯,在灯与月的交映下,翅膀玲珑剔透,甚至有些透明的朦胧,和我一样没有节奏的哼着。有点委屈的诉说那身体中堆砌的欲望。像没有发现我,这让我不安,怀疑自己的存在。“莫非你也迷失了自己?”我似乎有种欲望,在这样寂寞的月光里,“你能给我些什么感觉?”向它伸出我的手指。它乖巧的立即合翅,刹那间,我的心为这温柔而信任的接触而悸动。
我感到安慰,它在与我沟通,一定是的。在月光中我抬着手,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它,贪婪的体会着它伏在手中的感觉,不想去惊扰。
意想不到的事来临了,一阵风吹过。想是被我惊了,我的周身都被这气流影响而颤栗了一下,鼻翼酸楚。“啊嚏”,小飞虫逃走了,展翅的同时又哼起小调,调中多了些好心情。一切的美好源于真挚和坦诚,虽然岁月不会轮回,天真不会重现,但送你一份真诚的祝福,会让你快乐每一天! 其实,我的盼望就是有一天你的到来。虽然可能会永不相逢,但是我会为你的莅临而以一生的时光回忆刹那的缘分。
流水不静,岁月的青丝由浓变疏,由黑变白。时光是一段精巧的文字,写着不可更改的过去。无翼之心,竟能飞翔,甚至达到千山万水之外。曾经回首的地方那缕挥动的白丝巾,也幻化成帆。
临水伊人,浣净曾经的蒙尘,纤手在清溪里打捞宁静。过去的每一个日子,浓缩成滴滴清雨,此时正以滴水穿石般的执着敲响回忆的窗扉,而后汇成涓涓小溪。
你看到岁月河流里的古岸吗?岸边落英缤纷,白云自聚自散,蒲公英花开花落。沧桑与怅惘沉淀之后,温馨与美丽尽在岁月之中
以缄默的方式面对黑夜,你便会听到风的声音。早已习惯站在河边聆听大自然的宁静,却无法洞悉逝水流年的旋律。 人的一生对苍茫宇宙来说,只不过是流星一闪。匆匆过客已不容生活的易逝,又何必计较苍促时空里的爱恨恩怨。风吹过一个又一个黑夜,水流过一个又一个季节。竟然无爱恨不成故事,竟然无恩怨不成江湖。面对深浓暮色,却不得不回忆曾经。曾经那灵巧手指弹响的旋律,也象掉到夜暮里,被长夜的黑发缠绕,从此再也拾不起。放下又捡起的,是那张照片。捡起放不下的,是你我的思念。在慢慢的人生旅途中,人人都有一段赶之不走, 挥之不去的记忆. 一个美丽的梦想,一份青春时的憧憬,一段真挚的友谊。。。哪怕是昙花一现,都应细心地别让情感珍珠从生活的缝隙间滑走,把它收藏其心间,温馨着,润泽着自己的心灵。有如一池清水,静静的在心尖流淌;那就是有位伊人,素手纤纤,挥出妙手文章。流火季节,到清水处,与伊人,淡茶一盏,流水高山,心自清凉。更愿 掬一池清水,洗净一生的铅华;品一壶浊酒,褪下满身的疲惫。 不谈风花雪月,休管阴晴圆缺,但求一生无过,挥袖放马天边! 一百年的古道,一千年的西风。明知道水流有韵,花开有春,却无法在静月如钩的晚上,将信鸽放飞。古道任长,西风任疾。在人们热爱季节的体温与流水有呼吸时,季节已改变颜容。
人再有理智,不管你有几根心弦,只要没有心中的歌手,曾经那晶莹剔透的心,也会因封尘而锈迹斑斑。弹响的那首岁月诗歌中更没有轻盈。
淡淡的忧伤!总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在心中。也许是走完了 也许还要走下去的
静夜如水。


 
一棵行走的树 @ 2005-07-12 11:26

我叫猫咪,猫猫的猫,咪咪的咪,猫猫是我的哥哥,咪咪是我的姐姐,我是最小的,所以我叫猫咪。
记忆里,八月的阳光总是很好看,天蓝蓝水蓝蓝,猫咪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见到了主人小晗那比天还要蓝,比咪咪姐金色眼睛,猫猫哥紫色眼睛都要漂亮几百倍的漂亮的水蓝色眼睛和那粒小晗常常拿出来向我炫耀的小酒窝。
猫咪我生下来就是为了证明猫的伟大的,猫咪从来不沾荤腥。猫咪只吃泡芙,巧克力的。喝牛奶,而且要那个跳水好棒的叫田亮的男生做广告的那种牛奶。小晗总会拿着她所剩无几的零花钱用极其鄙夷的眼神瞥我,然后絮絮叨叨地跟我说什么,要给莉莉买生日礼物,秀秀要她请客,零零又叫她去逛NIKE的专卖店了。然后顿一顿,头低下头去,还有下星期程杨要请她出去呢。我都没有抬头,只是轻轻哼几声,然后继续摧残那块小晗买错的泡芙,草莓的,我最讨厌的味道。我清楚只要静静听她讲完,下次小晗还会心甘情愿地继续给我买泡芙,只是还要再一次听小晗讲程杨了,那个小晗形容得仿佛比猫猫还要帅的男孩子。
我知道今天家里来人了,我很不友善地走出去,用超级厌恶的眼神看那家伙,因为他的关系,小晗竟然忘记给我买泡芙和牛奶了。那家伙也不知道脸红,还笑嘻嘻地拍我的脑袋。我不屑与这种人为伍,我转身回了屋子。小晗搞什么嘛,重色轻友的家伙!
小晗回屋来的时候,那气焰嚣张的坏家伙已经走了。
小晗抱起我,“猫咪,你不会不高兴吧!我想不会。程杨他说他喜欢我耶!我们现在开始交往了。猫咪,你高兴吗?”
奇怪,我有什么好高兴的,由于那个家伙,我没有泡芙吃,厌恶之情油然而生。
小晗仿佛没看见我的表情。
“猫咪,我想我会幸福的死掉的。程杨……哦,天呐!老天你真是太眷顾我了,我立即死掉都自愿哦。”
我立即瞪了她一眼,你死掉了谁给我买泡芙,你难道想把我饿死去陪你吗?
小晗呵呵地笑出声,抚着我的毛。
“猫咪,以后我会和程杨一起去给你买泡芙,你要好好对他哦!他以后就是你男主人了。”
不会吧!让那个喜欢笑嘻嘻的坏家伙做我男主人!小晗你还是死掉算了,我一定陪你。
小晗依旧笑盈盈地看着我,没有再说话。


我知道小晗今天很难过,因为她把巧克力泡芙买成香草的了,我知道香草代表沉重。
我也知道小晗是因为那个家伙而难过。我可以听见门外一个男声要求小晗开门,小晗哗啦哗啦地掉着金豆豆,水气蒸发的好厉害哦。
我还知道小晗是因为看到那家伙和别的女孩子一起而难过。我都要气死了,那家伙讨厌死了,你愿意跟谁在一起,只是你别叫小晗不买巧克力泡芙给我嘛!
小晗掉米珠掉的不能自持,干脆趴早桌子上大声哭起来,外面好象有点慌乱,敲们都没有了节奏,真有辱那时漂亮的木门被那总抢我泡芙的臭家伙砸。
我突然有了股冲动,走到门边,拨开门锁,晃晃悠悠地走出去。
“哇!”好长的木条,这条卡其布裤子不错,怎么套在木条上,我伸手(爪)去抓。
“啊!”我听见一声惨叫,“我的裤子!”
我忽的窜上木头的脑袋,“轻轻”地拍了木头一把,木头又开始叫。
叫什么叫,为了我那几天没有泡芙的日子,还不允许我拍几下吗,木头就是小气,叫我怎么好放心把小晗这小孩交给你。
我连续爱抚了他好几下,接连不断的惨叫把屋里的小白兔唤了出来,睁着一双小红眼,愣愣的看着我们。刚巧这时我正用我那宽30厘米的身躯趴在木头的眼前。
木头一急,“死猫,快下来!”
我刹那间顺着一道漂亮的抛物线被抛向墙角。
我现在能做的只有惨绝人寰的大叫一声了。
“啊!”现在轮到红眼白兔小晗叫了,“我的猫咪!”
小晗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奔过来,虽然枭喊体育总是不及格,但我还是觉得今天她奔向我的时候的速度实在很快,以至于一股劲风铺面而来。
我被小晗一把扯进了怀里,小晗又开始水气蒸发,天,她要干什么。难道我才匆匆一瞥的三年泡芙生涯就要结束在一片汪洋里了没吗?
我挣扎着起来,注视着小晗的眼睛,很真诚。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虽然我猫咪是圣人,但总也要和这个给我买了三年泡芙的迷糊女生说点惜别之语吧!
“小晗”我很认真的,“你知道吗?小晗,我看见你哭,我猫咪的心都要碎了,所以我要为你报仇,于是我出去找这个家伙。但是,小晗,猫咪又不是个行动派,终究没能为小晗你报仇。你知道吗?”我顿了顿“小晗你的微笑,就是我猫咪最大的梦想了。”我微微笑着,我吐完最后一个字的那一刻,我听见了小晗撕心裂肺的哭声,我安详的睡在了小晗的怀里。
外面的阳光好刺眼啊……
我看不到泡芙了啊……


后记:小晗穿婚纱真是漂亮,那偷我泡芙的家伙今天也很帅,可以和猫猫有的一拼了。小晗和那家伙坐在椅子上,我伏在小晗的膝上,微笑。摄影师这时候冲我们大喊:“我喊一、二、三,一起笑出来。”“一……二……三……”我,小晗,偷泡芙的坏家伙同时咧开嘴。此时,如果还要我说一句话来作为结尾的话,我想我猫咪的梦想大概已经实现了吧,你看小晗那乐的……


 
一棵行走的树 @ 2005-07-12 11:22

手指在画纸上摩挲,金黄的葵花在黑夜里大朵大朵的绽放,窗外是夕阳里的葵花河,河岸上一片片郁蓝色的鹫尾,在柔风里轻轻的摇曳。门被扣响,怯怯的,仿佛随时就会断掉。打开门,一顶破破的草帽,男孩鼻梁上小小的雀斑还有手中漂亮的向日葵。
“孩子,欢迎你来到葵花河。”
……

上帝在天花板上肆无忌惮的跳舞,金色蔓延了整片麦田,文森特的稻草人依旧伫在那里,傻傻的看着天。小男孩嘴边的巧克力还没有抹干净。
“孩子,蛋糕好吃吗?”
恩,孩子坚定的点头。
“那红茶好喝吗?”
男孩咧开嘴巴,摇晃着脑袋,“还想喝呢。”
老人笑了。
“文森特先生,这片麦田是你的吗?”
“是啊,孩子。”
“好漂亮。”
是的,老人微笑着点头。
“文森特先生,我叫梵高,将来我要把这片麦田还有这里的葵花都画下来。我一定会成为很有名很有名的画家的。文森特先生,你要记住我。”
老人的笑容渐渐漫过了梵高小小的心田,那皱起来的纹路在夕阳的照耀下格外的光辉。
“孩子,当往事都已在记忆里沉淀,那遗留下来的,便是信念和追求。”
男孩懵懂的眼神里隐藏的是一片涌动的暗流。
“记住,孩子,永远记住眼前的这一片金黄,这就是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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